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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文章

 


 

 


我自己是醫護勞動人權的絕對支持者,即使自己每日工作時間,十四小時起跳。

保不保障勞動人權,與醫師肯不肯盡職努力,其實是沒有關係的。尤其是像醫師這種責任制,即使明定每日工時八小時,我仍然會確定我的病人,安安穩穩,妥妥當當,繁星點點之時,我才願意離開醫院。

那為什麼要爭取,呼籲勞動人權呢?

因為那是一種尊重。尊重醫師護理師藥師技師,是人,不是治療生產線,不是機器和工具,有他無與倫比的不可取代性。

因為那是一種依靠。就像你在外奮力打拼,你心中都能篤定的相信,再怎麼晚回家,家中總會亮著一盞燈。再怎麼累,我們都受法律保障

⋯⋯ 因為那是一種希望。讓我們新生代的醫護幼苗,能盼望醫療業界會有健康人性的管理,願意著地生根;而我們正在前面衝鋒陷陣的中兵們,也能期待,哪一天,當我們累時,可以交棒給更有活力的新希望,而不是因為後繼無人,只好無奈的直接繳械投降。

所以,立法保障醫療產業人的工作權益,禁止醫護過勞,為了尊重,依靠,與生生不息的希望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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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uch477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